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向购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核签;落户其它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希望可以帮到您
办理材料一、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1. 登记申请书(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 双方《房屋买卖协议》(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当事人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和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当事人未婚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单身证明;当事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离婚协议及单身证明;丧偶者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单身证明。注:凡出示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
一、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1. 登记申请书(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 双方《房屋买卖协议》(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当事人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和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当事人未婚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单身证明;当事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离婚协议及单身证明;丧偶者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单身证明。注:凡出示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二、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三、收费标准手续费:非住宅按征税评估额1%、住宅6元/平方米,各承担50%;契税: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率执行;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按税务评税技术核定价格1%为基数,由买方承担;维修基金:30元/平方米,由买方承担;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四:办理地点旅顺口区黄河路95号旅顺房屋登记管理核心二楼登记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