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由东莞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等到建设银行住房 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提交相关*,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3、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有效*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希望*对你有帮助
东莞委托建设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按月自动划扣业务) 适用范围及解释: 本业务仅适用于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下简称“同行委托提取业务”;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下简称“跨行委托提取业务”。 所需*: 一、申请委托: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 2、个人有效*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双方有效*原件); 3、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4、①申请同行委托提取业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委托提取业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需先到单位开户行办理); 5、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6、《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一式两联(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领取)。 二、取消委托: 1、个人有效*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4、此前申请委托时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第二联。 三、修改委托内容: 1、个人有效*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①申请同行委托提取业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委托提取业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 4、此前申请委托时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第二联; 5、关于修改委托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变更证明、更改还款账号凭证、法院判决书等)。 说 明: 1、凡申请跨行委托提取业务的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申请同行委托提取业务的无需此项。 2、申请、取消或修改委托提取业务都必须本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窗口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不可委托他人*。 3、委托提取业务是公积金中心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本业务不影响借款人履行正常的还贷义务。在委托提取期间,公积金中心窗口不再受理归还该笔住房贷款提取的申请,直至取消委托提取满6个月后恢复。 4、委托提取业务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天从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审批资金,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指定贷款还款账户。 5、委托提取业务的手续费收费标准: ①同行委托提取业务属于同城行内转账,不收手续费。 ②跨行委托提取业务属于同城跨行转账,每笔转账会收取贰元的跨行汇款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