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合同时打印契税、印花税缴款通知书,并于10日内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纳应缴税款。符合契税、印花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在签订新建商品房*合同10日内,携带相关*到主管税务机关契税、印花税自缴审核受理网点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再凭审核后的契税、印花税缴款通知单10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应缴税款。购房人缴纳契税、印花税后应主动索取、妥善保管纳税凭证,并凭纳税凭证到市住建委办理相关房产业务。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代收未缴的契税、印花税,应于2020年2月2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契税、印花税自缴审核受理网点申报缴纳。值得关注的是,相关部门现已公开地税局指定缴费银行专户,即日起,市民可缴纳相关税费至长沙银行和交通银行两家银行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