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是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修订而成。《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修订的主要方面内容“规范适用范围扩至城镇和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增加了术语;增加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的内容及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第三章第三节“托儿所生活用房”;在有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有关环保、节能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主要了解一下相关专业术语:1、幼儿园 供3~6岁的幼儿学习,生活,*使用的场所。是根据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客观规律及其年龄牲,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同步健康发展的教育机构。2、幼儿生活用房 是幼儿园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幼儿活动单元、幼儿公共活动用房和多功能厅等。3、幼儿活动单元 是幼儿园每个班级*生活的空间,包括活动室、卧室、卫生间和衣帽储藏间。4、幼儿公共活动用房 幼儿特别教学活动使用的空间,包括图书室、美工室、科学发现室、建构*室等。5、活动室 幼儿活动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活动的场所,可以进行上课、桌面*、讲*、舞蹈、唱歌等活动。6、多功能厅 是幼儿园在室内进行大型集体活动的多功能使用场所,可供召开家长会,进行全园文艺、体育、全国职工开会等活动使用。7、服务用房 是对外联系,对内为幼儿的保健和教育服务的房间,包括*卫室、收发室、晨检室、财务室、办公室、会议室、*务室、隔离室和储藏室等。8、供应用房 是保障幼儿园人员包含、饮水、洗衣、后勤服务使用的房间,包括厨房、开水、消毒间、洗衣房、锅炉房、变电所等。
1.四个班以上应有*基地、服务半径为300m。三班以下可设在住宅底层,但应有*出入口,室外*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附设高层建筑内时,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出入口。2.必须设置各班专用*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全园场地面积不小于180+20(N-1)。3.全园共用活动场地30米跑道、沙坑、水深不超过0.3米的戏水池。4.托幼园活动室、寝室净高2.8(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2.2m。音乐活动室的净高3.6米。5.托幼建筑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5。6.幼儿园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超过6.0米。7.主体建筑走廊净宽:生活用房双面1.8m,单面1.5m;其他用房双面1.5m,单面1.3m。8.幼儿楼梯踏步150×260;楼梯靠墙一侧幼儿扶手高度不大于0.6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m。9.活动室、寝室、音体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宽度≥1.2m。疏散通道不应设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10.幼儿疏散和经常出入的通道上,不应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一、主要规范: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总体环境设计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二、次要规范: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三、涉及的规范: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